如何看待澳大利亞社媒禁令?

澳大利亞聯邦議會通過的《2024a網絡安全(社交媒體最低年齡)修正案》,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引發全球關注。該禁令已于12月10日正式生效。如此“一刀切”的禁令顯然是“因噎廢食”。其出臺邏輯、治理思維與落地效果均值得商榷。
首先,該禁令的出臺是選情驅動的短期博弈結果。從2024年9月提議公開到11月議會通過,進程迅速,顯然是政黨為爭取“家長選票”(77%家長支持社交媒體禁令)而競相展示“強硬姿態”的短期投機行為。該法案從文本提交到投票通過僅用了兩周時間。而普通公眾只有一天的時間向議會委員會提交反饋意見,聽證會也只是“走過場”。由于時間倉促,該法案沒有提供有說服力的科學依據,在技術層面的可操作性存疑,而且政府也沒有傾聽年輕人的聲音。這種“為選票立法”的短視行為,易使政策脫離復雜現實,流于象征性態度,無法構建科學、系統的治理體系。
其次,該禁令反映出澳大利亞政府的懶政,違背“精準施策”原則。該禁令將復雜的網絡素養教育、內容生態治理等問題,簡化為“物理隔離”政策,掩蓋了不良信息泛濫、數字素養不足、家庭社會引導缺位等深層矛盾,試圖以“一刀切”禁令解決所有問題。聯合國兒童慈善機構駐澳大利亞辦事處警告,該禁令不是解決青少年網絡問題的“良方”,只會把他們推向“隱蔽和不受監管”的網絡空間,他們需要受到保護,也需要融入數字世界。
此外,該禁令的執行困難重重,甚至可能催生次生風險。首先,禁令未強制用戶提供身份證件信息,未成年用戶繞過年齡驗證易如反掌。此外,禁令可能加劇親子沖突——直接將矛盾限制在孩子和家長之間,弱化了家庭、學校和社會本應承擔的教育與引導責任。即便短期內減少了未成年用戶使用社媒的時間,但其社交、娛樂、信息獲取等需求不會消失,只會轉移到監管更薄弱、風險可能更高的其他平臺或線下替代活動中。問題并未消除,而是更加隱蔽。
澳大利亞的“社媒禁令”在政治邏輯上短期功利,在治理思維上簡單粗放,在執行環節困難重重,倉促實施最終將損害網絡治理效果。其本質上是以“保護”的名義,將未成年人隔絕于數字世界之外,忽視了數字世界所蘊含的創造性學習、全球視野連接與關鍵素養養成的功能。
從世界范圍看,近年來,各國基于不同的制度環境與文化傳統,形成了兼具共性與特性的治理體系,呈現出從“剛性限制”向“柔性引領”的治理范式轉型。社交媒體治理的本質要求,是在技術理性與人文價值的張力間尋找平衡。未成年人社交媒體保護體系的建構絕非簡單的禁止或放任自流,而是要在保障未成年人發展權的前提下防控風險。
在此方面,中國擁有完善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機制和治理模式,構建了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治理體系。相對于澳大利亞的禁令模式,中國的模式更致力于培養未成年人的網絡素養,使其具備自我管理、安全防護與創造性利用數字工具的能力,無疑更加科學、細致。
未成年人網絡治理要立足“都江堰式”的智慧——以疏導替代圍堵,以賦能替代控制,堅持賦權、賦能、賦義,通過內容分級與技術監管聯動,構建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制度體系,在全球數字文明發展進程中,培育出兼具人文精神與技術素養的新一代網民。(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黨委書記、未成年人網絡素養研究中心主任方增泉)
編審:蔣新宇 高霈寧 張艷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