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印度在南海問題上的投機心理?

近日,美、菲、日、澳等14國發表所謂《“紀念南海仲裁案裁決”十年聯合聲明》,試圖為2016年那紙非法無效的“南海仲裁案裁決”續寫“合法性”。在這份聲明中,印度的“缺席”引人注目。很多觀察家猜測,印度沒有在這份聲明中簽字,也許是印度獨立自主的“不結盟”外交傳統的延續。
然而,隨后印度外交部發言人蘭迪爾?賈斯瓦爾在記者會上的一番表態,迅速打破了這一猜測:印方支持南海的航行與飛越自由,并將2016年的南海仲裁案稱為“解決海上爭端的里程碑”和“各方和平解決爭議的基礎”。不簽字卻公開背書,這一看似矛盾的操作,恰恰揭示了印度在南海問題上的真實盤算。
印度“雙軌策略”的精心算計
印度對外宣稱沒有直接站隊,卻把和聲明別無二致的立場完整傳遞出去,其在“南海仲裁案裁決”十年聯合聲明中的表現,反映其“缺席”但不“缺場”的“雙軌策略”。
第一軌指印度拒絕在14國簽署的聯合聲明中簽字體現其在外交層面的“缺席”。如果印度直接加入該聲明,可能在當前中印關系處于“緩和—脆弱”調整期的背景下嚴重沖擊雙邊關系。印度不想因為一份聲明和中國正面沖突,攪動本已復雜的中印關系。
第二軌表現為印度雖然沒有在聲明中簽字,卻公開表態支持。印度不僅重申支持南海航行自由、飛越自由及商業活動,而且將2016年裁決明確定性為“重要里程碑”。印度的雙軌策略是在為自身爭取轉圜余地和權衡空間,將投機心理暴露無遺。
印度南海立場的“三級跳”
印度在南海問題上的立場并非一成不變,而是經歷了“從謹慎觀望到口頭支持,再到軍火輸出與軍事合作”的演變軌跡。
2016年南海仲裁案出臺前,印度由于將戰略重心放在印度洋而采取不直接介入的態度。2016年裁決公布后,印度表態相對克制,僅敦促各方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表現出最大程度的尊重。
2025年至2026年,盡管中印關系有所緩和,印度依然將裁決定義為和平解決爭端的“里程碑”。從謹慎旁觀到點名支持,再到公開定性,印度對南海仲裁案的立場完成了“三級跳”。
近幾年,印度積極向菲律賓、越南、印度尼西亞等國出口導彈和戰斗機,以擴大其在東南亞的安全影響力。通過武器出口與東南亞國家建立軍事依賴關系,印度可在南海問題上獲得更多話語權。此外,印度還通過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對話”(QUAD)參與了多份聚焦南海的聯合聲明,客觀上加劇了南海局勢的復雜性。
印度在南海問題上的矛盾
從印度在南海問題上立場的變化可以看出,其正全面調整對華政策。
通過向東南亞國家出口武器和軍事合作,印度既能打開東南亞軍火市場,又能鞏固與南海沿岸國家的戰略關系。同時,隨著中國在印度洋地區影響力的日益增強,莫迪政府將南海問題作為對華博弈的“第二戰場”,以此平衡中國在印度洋地區的影響力。
此外,印度近年來持續推動“基于規則的海洋秩序”。其支持“裁決”的背后,是印度希望在“印太”海洋秩序構建中占據規則制定者的位置,提升自身國際話語權。
然而,印度的立場存在一個致命的邏輯矛盾:該裁決法理存在重大缺陷,本身不具備普適國際法效力。如果印度承認“裁決”是“解決海上爭端的里程碑”,那就應該用同一套標準審視自己的海洋權益主張。
但現實是,印度在印度洋也將礁石作為劃界基點、按照“島嶼”標準主張專屬經濟區——這與印度批評中國的借口別無二致。這種“雙重標準”暴露了印度對仲裁的支持并非基于國際法,而是將其作為工具服務自身利益。
印度的投機行為終將消耗國際信譽
印度在14國聲明發布兩天后進行官方表態,這種精心設計的時間差,實質上是印度試圖在外交上采取“既不站隊,又不沉默”的平衡術。
十年來,印度對南海仲裁案的態度正從“中立旁觀”加速走向“公開站臺+實質性介入”。印度已從一個南海“局外人”變成一個主動的“攪局者”,這一轉向對南海局勢的沖擊不可低估。然而,南海爭端的地緣邏輯和法理邏輯并不以印度的算計為轉移。中方不接受、不承認非法裁決的立場不會改變,南海的和平穩定也不會因為某個域外大國的投機行為而被輕易動搖。
所謂“南海仲裁案”本質上是一出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十年前,所謂的“仲裁庭”越權管轄,枉法裁判,作出非法、無效的“裁決”。十年來,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看清“南海仲裁案”的真實面目,眾多國家實踐和國際司法機構對有關案件的處理也不同于“裁決”。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不接受、不承認“裁決”,正是以實際行動維護國際法治和國際海洋秩序。
對于印度而言,其在南海問題上投下的每一枚籌碼,都將付出相應的成本與代價。一個真正負責任的大國,應以實際行動維護地區和平穩定;在簽字欄上留白、在麥克風前發聲的兩面操作,終將消耗自身的國際信譽,損壞自身的國際形象。(作者系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外國語學院王穎)
編審:蔣新宇 邢硯薷 張艷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