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臺新規,從嚴規范殯葬服務收費
中新網北京7月17日電(記者 袁秀月)近幾個月,河南、廣東、重慶、湖北、海南、四川、山東等多地發布新規,從嚴規范殯葬服務收費,進一步強化殯葬行業公益屬性,切實減輕群眾喪葬負擔。

資料圖:廣西柳州市福山公墓的工作人員冒雨為墓園7000余逝者各獻上一束鮮花,代為祭掃。中新社記者 王以照 攝
明確收費目錄清單
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
7月15日,河南省發展改革委聯合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本地全口徑收費目錄清單,列明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具體服務內容等,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
在殯儀服務方面,河南要求,遺體接運、存放、告別、火化和骨灰寄存等5項基礎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收費標準授權各地制定;非基礎項目由各省轄市民政部門明確收費標準參考區間,引導殯葬服務機構合理收費。
此前,湖北省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殯葬領域收費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讀提出,遺體接運、存放、火化、骨灰寄存,這四項普惠項目對湖北省內所有居民直接免除費用。
四川則在國家明確的5項基礎項目上,增加遺體整容、遺體防腐2項作為基礎項目,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殯儀服務需求。四川要求,各市(州)民政部門據此建立本地全口徑收費目錄清單,列明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具體服務內容等,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
對生態安葬給予適當獎補
農村公益性墓地原則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費
在安葬服務方面,河南要求各地對樹葬等不保留骨灰,以及符合土葬規定的遺體深埋不留墳頭、不硬化、不立碑等生態安葬方式,按規定給予適當獎補。
多地都提出,對生態安葬給予適當獎補,鼓勵節地生態、文明節儉辦喪。
如山東提出,各市對樹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不保留骨灰,以及按規定以深埋、不留墳頭、不硬化、不立碑等方式處置遺體、骨灰的生態安葬,按規定給予適當獎補,因安葬成本過高確需收費的,可適當收取生態安葬費,收費標準由市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財政、民政部門制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此外,多地對墓位使用周期作出規定。河南提出,墓位、骨灰格位單次使用周期不得超過20年,使用周期屆滿,可以辦理續用手續。農村公益性墓地原則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費。
湖北要求,鼓勵骨灰堂不收取或適當收取格位使用費、維護管理費。新購置公墓的維護管理費按單次不超過20年收取,使用屆滿后根據家屬需要按到期時最新標準,協商續交年限后續費。
保證中低價位喪葬用品供應充足
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使用自帶骨灰盒
在喪葬用品方面,山東要求,殯儀館要以滿足群眾基本需求為主,保證中低價位殯葬服務和用品足量供應,最大限度減少同類商品之間的檔次和價格差別,避免群眾盲目攀比、增加支出負擔,推動形成厚養薄葬、喪事簡辦、移風易俗的良好社會風尚。
四川對殯葬服務機構銷售的殯葬用品實行全鏈條“三嚴”管理:要求地方民政部門組織殯葬服務機構開展喪葬用品集中采購,有效壓縮采購環節,降低采購價格,保證中低價位喪葬用品供應充足;省級層面統一將殯儀館銷售殯葬用品進銷差率高限設定為30%,各地根據實際指導殯葬服務機構合理確定喪葬用品銷售價格;要求殯葬服務機構嚴格公示喪葬用品價格、計價單位、產地、等級、材質等信息,同時鼓勵將喪葬用品的采購價、銷售價同步公示。
重慶要求,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喪屬使用自帶文明喪葬用品,不得強制消費,不得通過提高進價方式變相抬高喪葬用品銷售價格。
海南提出,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喪屬使用自帶骨灰盒等文明喪葬用品。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未明碼標價等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典型案件。
湖北要求,花類用品單個計價、不得捆綁搭售;吊唁廳內固定花藝布置不得重復收費;喪葬用品鼓勵同步公示采購價與銷售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