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提示:商家拒絕退貨借口多 消費者莫被忽悠

中國網8月27日訊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網站消息,日常網絡消費中,消費者因虛假宣傳、商品質量等原因申請退貨,商家以“超過七天不能退”“拆封不能退”等類似理由拒絕退貨合理嗎?為保障廣大消費者依法享有的退貨權,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注意退貨相關問題,避免被忽悠放棄退貨。
1.問:商家以超過七天為由不退貨,合法嗎?
答:要區分退貨原因,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是消費者原因導致的退貨,比如買完不想要了或者買錯了,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遠程購物場景下,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申請無理由退貨。
如果是商家銷售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比如質量瑕疵、質量缺陷等,消費者有權依法要求退貨、更換或修理(俗稱三包)等。此時退貨條件不區分線上線下都遵循“有約定按約定,無約定按法定,約定不得低于法定”的原則,法定最短退貨時間為7天。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無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質量問題退貨期限最低為消費者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7日后,若質量問題較為嚴重,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比如無法正常使用、多次維修仍故障等,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條,消費者仍可主張解除合同,要求退貨。
以手機為例,根據《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主機三包有效期為一年。當手機出現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等性能故障時,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消費者可以選擇退換貨;十五日內,消費者可選擇換貨;三包有效期內,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申請換貨。商家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消費者不愿意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的手機而要求退貨的,商家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家用視聽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等三包規定對不同類別商品的退換貨條件和期限作了規定,消費者可以根據需要查看對照,有理有據申請退貨。
此外,若消費者對商品真偽存疑,可在微信或支付寶搜索“消協315”小程序,通過“消協幫您找,掃碼辨商品”功能,與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國家商品數據庫中的信息進行核驗。因質量問題退貨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八條規定,商家應當在消費者提出退貨要求之日起、國家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上顯示的價格一次性退清相關款項,不得拖延。
2.問:“無理由退貨”規定適用于哪些場景?
答:一是法定僅限遠程購物消費場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和《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遠程購物消費場景下,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商家應當嚴格落實法定責任,保障消費者的合法退貨權。消費者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合理申請無理由退貨,不損害商家和其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是線下商家自愿承諾“無理由退貨”。近年來,市場監管部門、消協組織大力開展放心消費主體培育,倡導和鼓勵經營者主動公開并履行優于法律規定的承諾,推動線下無理由退貨,改善消費體驗。消費者可以微信搜索“消費查”或掃描二維碼進入“消費查”小程序,按地區、企業名稱、商品類別查找承諾開展線下無理由退貨的商家。

3.問:已拆封還能退貨嗎?
答:適用遠程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則時,消費者應當保障退回的商品完好。拆封和商品完好沒有直接關系。所謂商品完好,是指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
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商家不得單純以“已拆封”為由拒絕七天無理由退貨。
4.問:哪些商品不適用遠程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答:法定四類商品和經消費者確認的三類商品不適用。遠程消費場景下,以下四類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消費者定作的商品,鮮活易腐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
以下三類商品,購買時經消費者確認的,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除以上情形外,商家不得擅自擴大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范圍,侵害消費者的法定退貨權。








